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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!我县49户长期未用电客户将被销户

莲花在线科技有限公司 01-29 16:48 阅读 81


国网萍乡供电公司关于高压专变用户减容(暂停)超2年、现场不具备发电条件等客户长期未用电客户销户的公示



尊敬的电力客户:

     根据《供电营业规则》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第14号〕第三十五条:“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,且经现场确认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的,供电企业应当向用户进行告知,或公告一个月后予以销户。用户需要用电时,按照新装用电办理”之规定,经国网萍乡供电公司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核实,以下客户(详见附件明细表)现场不具备继续用电条件或存在安全用电隐患,请涉及的客户尽快到对应的供电单位营业厅查询是否有余额,并办理销户、退费等手续。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仍未办理的客户,我公司将予以销户处理。后续若有用电需求,我公司将按《供电营业规则》规定为您办理新装业务,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属地营业网点。

       特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30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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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国网萍乡供电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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▍编辑部微信:18179915088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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